红联染新年百姓笑欢颜一只不安分的“保温杯”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全省首例提供......气温骤升水管爆裂 全城实施降......法院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新型支付结算服务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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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全省首例提供侵入、非法 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案嫌疑人



  本报讯(记者 袁晓玲 通讯员 林建平 吴昊琪)1月26日,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利用网络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及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记者了解到,这在全省还是首例因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被批准逮捕的。
  经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牟利为目的,从网络上低价购买大量公民信息,又从犯罪嫌疑人许某处购买“虚拟阅读器”破解软件,而后通过淘宝、QQ等网络平台,高价向联通等电信部门代理商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及破解软件。经鉴定,该程序“内部使用4.0exe”,具备绕过联通CBSS支撑系统中用户身份证信息读取、验证过程。该功能破坏了正常的CBSS支撑系统“开户”流程,使用者借助该软件可自定义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非正常用户的开户操作。县联通某经销网点利用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处购买的破解软件,侵入到联通公司业务办理系统中,手工录入从王某某处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开办出非实名登记的手机卡,并将该类手机卡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导致龙游、柯城等地发生多起电信诈骗案。
  检察官说法:随着金融、通信业的快速发展,借助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犯罪得以滋生。为有效遏制这种趋势,我国出台了手机实名制等制度,但是公民信息的有意或无意泄露,仍使一些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我国《刑法》中的“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是指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