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2016年度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费征缴政策问答③
问: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如何规定?
答:企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以本月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总额指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统计口径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统计口径进行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具体按《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7〕249号)的规定执行。
问:企业如何享受我县社保补贴政策?
答:对单位缴费基数夯实率达到70%、职工五费合征参保率达到70%且职工月人均缴费基数达到2943元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企业稳定就业、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等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问:如何开展社保费预结算工作?
答:2016年10月地税部门负责组织开展2016年度(1-9月)社保费预结算工作。地税部门负责核实企业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情况,社保部门负责核实企业职工参保情况,对单位缴费基数夯实率低于70%的企业、企业职工五费合征参保率低于70%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低于2943元的企业,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