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企业同步同心 加快项目推进坚持“六真”理念做好群众工作迈出水利发展改革新步伐关于开展龙游县城市市容市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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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龙游县城市市容市貌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巩固省卫生城市成果,努力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县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对荣昌路(包括荣昌广场及周边)、兴龙路、太平路、大众路、平政路等主要路段市容市貌进行集中专项整治。现就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各类占道经营、倚门设摊。
  二、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三、严禁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乱倒垃圾等影响市容的行为。
  四、严禁利用流动广告宣传车进行商业宣传,禁止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叫卖。五、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灯箱、霓红灯等形式户外广告。
  六、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利用公共场地搭建促销棚屋、宣传舞台、拱形门等进行各类开业庆典、宣传促销活动。
  七、严禁从事其他影响市容的违法违规行为。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一律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执行公务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举报电话:7012818
  特此通告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游县公安局龙 游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龙游县规划局龙游县环境保护局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龙游县城市管理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