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兴龙路、荣昌路街景改造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兴龙路、荣昌路沿线市容环境突出问题,着力打造整洁、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实施兴龙路、荣昌路沿线街景改造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改造范围及时限
兴龙路(巨龙路—龙翔路)、荣昌路(龙洲路—龙翔路)。
该改造工程自公告发布之日启动实施,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
二、改造方式及内容通过运用“拆、变、整、修、建”等措施,着力解决道路沿线人居环境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市容秩序混乱及景观不协调等问题。通过改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及功能,突出城市特色,充分展现龙游历史文化名城风貌。
三、改造主体及要求
荣昌路、兴龙路街景改造工程由龙游县住建局牵头,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相关部门配合项目推进。道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及居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做好街景改造工作,确保整治工程顺利实施。
1.沿线各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要拆除沿街破败建筑、楼体广告,移(改)空调外机,整治沿街环境卫生,整修围墙,增设绿化美化设施。
2.沿街门店经营者要对不符合规划整治要求、影响市容环境面貌的门头广告、灯箱广告、墙体广告等予以清理拆除,按要求改造破旧的店招。
3.严禁任何沿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现有违法违规建筑物和构筑物限期自行拆除;对不自行拆除的,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拆除。
特此公告
龙游县人民政府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