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关于征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信息......借培训名义推销消防器材需警惕......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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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信息与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拓宽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来源,充分发挥社会共治监督作用,持续有效的严打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全县人民征集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二)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三)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销售失效、变质、过期、混有异物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或者伪造、涂改食品生产日期延长明示保质期的;
  (四)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
  (五)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 未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
  (六)其他涉及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热线电话12345);
  2.信件举报(邮寄地址:龙游县太平西路315号,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当面举报(地址:龙游县太平西路315号,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举报投诉中心);
  4.微信公众号“龙游市场监管”举报。
  三、举报奖励
  对于举报线索或信息,经查证核实属于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对符合奖励条件,根据举报人提供线索、协助查处情况和事实查证结果,按照《龙游县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核定奖励级别,给予举报人奖励。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尽可能留下联系电话,以便沟通联络,做好协助和奖励兑付(匿名举报且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四、保密承诺
  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披露举报人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