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车窗抛物、乱倒垃圾”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倡导爱环境、讲文明的社会风尚,打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推进美丽龙游建设,龙游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车窗抛物、乱倒垃圾”的不文明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龙游县城区范围(环线以内)。二、举报内容
1.从车窗向外随意抛撒垃圾、杂物行为;
2.乱倒建筑、生活垃圾行为(数量较多或用车辆装运)。
三、举报方式
采用电话举报,固定举报电话:12345。
四、举报要求
举报人反映的内容应客观真实,并需提供视频影像资料,能够全面、清晰反映车窗抛物、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全貌,包括时间、地点、车牌号或行为人姓名、相貌特征、地址等容易调查核实的具体情况。
五、举报奖励
接到举报后,工作人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联系举报人,收集视频影像等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核,确认有效的,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奖励标准每次100—300元。奖励方式为现金奖励或通信话费奖励,选择通信话费奖励的按奖励标准的150%奖励。举报受理单位对举报人实行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龙游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