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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龙告字〔2017〕2号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龙游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工业地块申请人必须持有经龙游县工业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建设的相关意见。竞得人必须在龙游县境内注册成立具有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29日(公休日除外),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荣昌广场西侧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29日16时前(公休日除外),携带竞买申请书、申请人(或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会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17年3月29日16时15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31日10时止(公休日除外)。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 系 人:
  翁淑华0570-7012676(国土局)
  程 惠0570-7261080(交易中心)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