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残疾人证办理的通告
为做好2016年度残疾人证办理工作,经龙游县残疾鉴定委员会研究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证时间:
1月15、16日,3月15、16日,5月15、16日,7月15、16日,9月19、20日,11月15、16日
由于9月份办证时间恰逢中秋节,故推迟。
二、办证地点:1月、3月、5月在县人民医院;7月、9月、11月在县中医院。
三、办证日不分乡镇。
四、需办理者请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病历资料(精神和智力类必须提供县级以上专业医院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及免冠2寸照片7张(现场也可拍照)。
五、新办理的残疾证原则上要求间隔一年后方可重新复查鉴定,时间从发证日算起,办理时必须提供原残疾人证,否则本次鉴定结果视为无效。
六、具体事项请咨询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或县残联,咨询电话:7017450。
龙游县残疾人联合会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