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用人单位:
为核定各单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做好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根据《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龙残〔2014〕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残疾人就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龙游县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2.《龙游县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人员名单》。
3.《残疾人证》、残疾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单原件与复印件。原则上要求提供11月份的在职职工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
6.残疾职工社保缴费明细(1-11月份)。
二、申报时间。
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1月20日。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并递交有关材料。本次申报及核定数据将作为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基本数据。
2.逾期未申报的,视作未安置。
3.申报地址:龙游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龙游县文化西路24号)。相关文件、表格请登录龙游县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告栏下载。联系电话:70108307086900
龙游县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