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飞)7月23日上午,县交通局路政大队接到举报,称龙游至溪口公路街路村至上圩头村路段,有人在夜间捕捉知了时用榔头恶意敲伤行道树。“知了市场价一路飙升至80元/公斤,受利益驱使,抡锤砸伤行道树已构成违法。”县交通局路政大队副大队长席雄炎告知,行道树属公路附属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八章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路政部门将加大夜间巡查频率,对恶意破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予以严惩。”席雄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