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家红马甲“红”成网格示范拆违“补习班”现场看比学医 讯无标题一言不合砸电视机,拘留!祝爱娥入选7月“浙江好人榜”守初心葆激情 抓党建促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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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砸电视机,拘留!



  本报讯(通讯员 马田秾)一言不合就冲到村委会办公室怒砸电视机。近日,塔石镇一名柯姓男子就为自己的冲动“埋单”了。
  7月2日,村干部到柯某家中劝说其自行拆除违建的生产用房,没想到却引起了他的不满。当晚,柯某酒后赶到村委会会议室,说了没几句话便顺手抄起身旁的凳子狠狠砸向会议室里的电视机。伴随一声巨响,电视机的屏幕被砸碎。
  村干部见此情形立即报警求助。县公安局塔石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柯某亦对自己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7月10日,柯某因故意毁坏财物被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