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游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现将基本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74户新申请家庭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映,反映情况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需实事求是。
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收入情况:龙游县民政局,联系电话7020762。
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籍、车辆情况:龙游县公安局,联系电话7016114。
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社保缴纳及养老金领取情况:龙游县社保局,联系电话7021898。
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不动产与农村批建房情况:龙游县国土局,联系电话7022604。
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工商登记情况:龙游县市监局,联系电话7022656。
反映其他情况:龙游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012852。
龙游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