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警报试鸣通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等规定,为铭记抗战历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将于9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5分,在龙游城区及湖镇镇、溪口镇集镇区域试鸣防空警报。
一、防空警报试鸣信号
1.预先警报(9时30分-9时33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9时36分-9时39分):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9时42分-9时45分):连续鸣响,长音3分钟。
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保持镇静,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