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禁放孔明灯联合执法
本报讯(记者 胡琳芬 通讯员 童嘉)2月14日晚上6点半,县府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监局和消防大队开展禁放孔明灯联合执法。
为消除市民燃放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前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作了一期《接力:从我做起,对“孔明灯”说不》的微信推送,呼吁广大市民不要燃放孔明灯,该条推送阅读量达750余次,转发量80余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当天,行动组分别对荣昌广场、江滨公园和龙洲公园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严查孔明灯销售、燃放行为。当晚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取缔孔明灯流动摊贩7个,劝导燃放孔明灯市民1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