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限燃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全体市民朋友们:
新年好!
“花果飘香美乐土,猴年增色换人间”,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民往往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节日。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与我县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格格不入。
“龙之游 人之居”,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县文明办真诚地倡议:
1.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喜庆方式,最大限度降低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2.不在禁燃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在相对允许的区域燃放,也要选择符合质量标准、污染较少的产品。
3.提倡文明祭祖,祭祖扫墓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用鲜花等方式替代焚烧纸钱等容易产生烟尘的祭祀用品,减少污染和火险隐患。
4.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和劝导工作,以自己的积极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禁限燃相关规定,同时影响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限燃烟花爆竹工作。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猴年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