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村村两委评议,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及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办公室审核,2013年农村特困户救助对象名单(第二期)已确定,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从9月30日起到10月6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科室:龙游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办公室
受理电话:701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