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月的“闪亮梦想”“塔”外路通了“塔”里景美了无标题一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负责人被......告示八旬老太骨折医院仁心仁术获家......“黑名单”让老赖无处遁形救助站“寒冬送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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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本报讯(通讯员 黄伟)日前,县环保局向县公安局移送了浙江龙游宏洁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称宏洁制衣)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该案件是新环保法施行以来,我县首例因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投入生产,且拒不执行环保停止生产决定,被移送行政拘留的案件。
  宏洁制衣租赁于城南工业区浙江龙游中创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内,该公司衣物水洗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且污水处理设施配套不完善,污水超标排放。今年7月11日,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
  8月31日上午,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完成整改要求的情况下擅自恢复生产,生产污水未对外排放。下午,执法人员再次检查,该公司已停止生产。晚上,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第三次检查,发现该公司仍在生产,污水总排口所排污水呈黑灰色,且监测超标。
  宏洁制衣在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保护处理设施配套不完善的情况下,擅自建设衣物水洗项目并建成投入生产。根据相关规定,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同时由于该公司超标排放污水,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58363.2元。而公司负责人许某对环保法律法规置若罔闻,拒不执行环保停止生产决定擅自恢复生产且排放超标废水,情节恶劣,根据新环保法的的相关规定,许某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