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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8日 星期四
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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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合检查电动车商家
本报讯(见习记者 蓝丹玉 通讯员 叶凌豪)12月6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交警部门对我县部分电动车商家开展检查。主要针对市售三、四轮电动车,查看出厂合格证明,是否符合相关国家目录标准,要求做好自用三、四轮车购买者信息记录。并劝导店主禁止售卖不符合的产品。
县市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三、四轮电动车时,应仔细查看出厂合格证明,了解产品是否列入相关国家目录标准。要按照交警部门要求上牌上路,如有对产品存疑可向市监或交警部门求证,切勿驾驶不符合条件的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