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第四十四批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关停拆除补助资金发放公示
根据《龙游县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及产业提升工作方案》(县委办【2013】36号)和《龙游县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资金补助办法》(龙政办发【2013】68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街道)和县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办、县财政部门对关停拆除养猪场(户)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确认第四十四批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关停拆除补助资金2028135.3元,涉及养猪场(户)22户,现将第四十四批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2015年2月15日至2015年2月17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反映人须提供真实情况和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7026036(县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办) 7024154(县财政局)
龙游县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办 龙游县财政局
二O一五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