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气科普知识参保及参保转移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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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及参保转移知识问答



  1.龙游县灵活就业人员怎样办理参保呢?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本县户口册及复印件一份。到龙游县文化西路169号社保中心西大厅1-2号窗口办理。大厅咨询电话:7021898
  2.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完参保手续后,怎么缴纳社保费用呢?
  办理参保后,必须签订“一户通”扣款协议,按月足额将社会保险费存入“一户通”代扣银行。(特别提醒:缴费年度为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大厅咨询电话:7021898
  3.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呢?
  省内、省外转出:请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社保局开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省内、省外转入:应首先在本县参加社会保险,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市内转移不用办理,参保人员参保后,由市内各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支付。具体可咨询7021898
  4.外地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没有交足十五年,该怎么办理手续呢?
  省内外流动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下列规定衔接处理: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
  (2)最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不在户籍地,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本人可选择户籍地或最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作为继续缴费地。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把户籍地做为继续缴费地。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
  (5)按上述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继续缴费地只能由本人选择一次),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办理延缴手续(包括将其所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至继续缴费地);本人延缴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时,享受继续缴费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具体情况可咨询7021898。
  5.部队退役军人,该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和转移手续呢?
  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军人退役命令或者复员命令,开具转移凭证,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通过银行汇至本人退役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交给本人,按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在办理转移的同时,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理。具体情况请咨询7021898。
  6.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期间能参保吗?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期间不得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无效。
  7.基本医疗保险中断了,现在补缴可以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吗?
  (1)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或参保人员连续欠费超过6个月的,将视同中断缴费,续保缴费后需连续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方可重新按规定享受住院统筹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只计算缴费年限。
  (2)参保人员中断缴费6个月内续保缴费的,按不同情况处理:
  一是在办理中断手续月份的次月续保缴费的,各项医保待遇从办理续保手续的当月起享受。
  二是中断缴费1个月以上3个月内续保缴费并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补缴后不设住院待遇等待期,中断期间的住院统筹待遇正常享受。补缴的医保个人账户按规定补划入。
  三是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6个月内续保缴费并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补缴后不设住院待遇等待期;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只计算缴费年限,不享受中断期间的医疗待遇。
  四是中断缴费后6个月内续保缴费但选择不补缴中断年限(月份)医疗保险费的,续保缴费后设住院待遇等待期。
  (3)参保人员续保缴费后,门诊统筹待遇从办理续保手续的次月起享受;新产生的个人账户在缴费的次月划入,按月顺延。
  (4)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后无论续保或补缴与否,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均可继续使用。具体情况可咨询7021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