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研究,根据县委〔2000〕18号文件规定,决定将拟任用的31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从8月18日起到8月24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联系科室:县纪委信访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受理电话:7110420、7021631。
附:任前公示名单
龙游县委组织部2013年8月18日